公司股东出资有哪些规定?


公司股东出资是公司成立和运营的重要基础,我国相关法律对此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首先,关于出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通俗来讲,就是股东不仅可以直接拿现金来投资公司,像厂房、机器设备等实物,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都能当作出资。不过,像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就不能作为出资。因为这些财产要么难以准确估价,要么无法自由转让。 其次,在出资时间方面。现在公司实行认缴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没有对股东的出资时间作出强制性的统一规定,而是由公司章程来确定。也就是说,股东可以和其他股东商量好,在公司章程里写明什么时候出资。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无限期拖延出资,如果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需要股东出资来解决,或者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就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缴足出资。 再者,对于出资额度。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具体每个股东出多少钱,占多少股份,由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此外,股东还需要保证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抽逃出资的,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面临刑事责任。 总之,公司股东在出资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