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同时被多人起诉欠款钱先给谁?

我开的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欠了不少钱,现在同时被好几个人起诉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是有点钱了,这钱得先还给谁啊?是按起诉先后,还是有别的规定,想弄清楚还钱顺序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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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同时被多人起诉欠款时,债权的清偿顺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是优先权原则。要先确定是否存在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像拥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比如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打个比方,公司把房产抵押给了银行贷款,那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公司还钱时就会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受偿。这是因为担保物权赋予了这些债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相关法律依据在于物权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优先获得清偿 。 除了担保物权人之外,还存在法定优先权情况。像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债权人,在某些情况下也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受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就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如果都是普通债权人,清偿顺序通常按照他们各自债权成立的先后顺序进行。也就是说先成立的债权会优先于后成立的债权受偿。例如,甲在去年借给公司钱,乙今年才借,那在公司还钱时甲的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在实际操作中,清偿顺序的执行依赖于法院的执行程序。债权人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执行程序来获得债权的清偿。法院会综合债权的性质、成立时间等因素来确定清偿顺序。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清偿顺序可能因地区、法律条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相关概念: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定优先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某些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财产上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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