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要单方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能解除,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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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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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公司在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这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管理的重要法律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的详细说明。 第一种是过失性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些情况下,公司有权利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种是无过失性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还规定了一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如果公司违反这些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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