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公示收支明细该怎么办?
我小区的物业一直不公示收支明细,我和其他业主都不清楚物业费到底花在了哪里。我们多次要求物业公示,可他们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业主该采取什么办法让物业公示收支明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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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物业不公示收支明细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物业服务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业主和物业签订的一份协议,规定了物业要为业主做哪些服务,业主需要支付多少费用等内容。物业费呢,就是业主交给物业,让物业为小区提供各种服务的费用,比如打扫卫生、维护设施等。而收支明细,就是记录物业收了多少物业费,又把这些钱花在了哪些地方的详细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同时,《物业管理条例》也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接受业主的监督。这里的监督就包括对物业收支情况的监督。 如果物业不公示收支明细,业主们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首先,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沟通,明确指出物业有公示收支明细的义务,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公示。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们可以推选代表和物业协商。 要是和物业沟通后没有效果,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物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他们可以责令物业限期公示收支明细。 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业主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业主可以联合起来,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履行公示义务。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物业是否需要公示收支明细。如果物业败诉,还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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