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收支是否需要公示明细?
我住在一个小区里,感觉物业费收得挺高,但又不清楚钱都花哪儿了。想知道物业有没有义务把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公示出来,让我们业主心里有数。要是该公示却没公示,我们业主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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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收支是否需要公示明细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第九百四十三条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物业费是业主为了享受物业服务而支付给物业的费用,而物业作为服务的提供者,有责任让业主清楚地知道这些费用是如何使用的。公示物业费收支明细就是保障业主知情权的重要方式。 如果物业没有按照规定公示物业费收支明细,业主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示。如果沟通无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出面督促物业履行义务。此外,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相关的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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