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后都有哪些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车祸,身体受了伤,车辆也损坏严重。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能获得哪些赔偿。是只有医疗费和车辆修理费,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赔偿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赔偿项目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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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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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车祸发生后涉及的赔偿项目与具体的损害情况相关,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当车祸导致受害人身体受伤或残疾甚至死亡时,需要进行相应赔偿。对于一般的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是因受伤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住宿费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次是财产损失赔偿。车祸可能会造成受害人的车辆等财产损坏,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少,通常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上物品损失等。车辆维修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为准,需要提供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等证据。如果车辆无法修复,达到报废标准,则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车上物品损失根据物品的购买发票、市场价格等确定。间接财产损失是指由于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可得利益的损失,比如车辆因损坏无法运营而产生的停运损失等,但这种间接损失的赔偿通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这些法律条文对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都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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