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会怎么判呢?


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并不是由律师做出,而是由法院来判决,律师主要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服务。 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和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分割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有约定从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对婚后财产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分割。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协议内容不违法,都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是协议不成依法判。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让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同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在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考虑财产的性质、价值、用途、来源等因素。例如,对于一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财产,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在财产分割时,优先保障子女的利益,适当照顾女方,对无过错方给予一定倾斜。 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