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人殴打致死后是否有赔偿?

我被人殴打了,现在情况很严重,我担心自己可能撑不下去。我想知道,如果我因为这次殴打死亡了,我的家人能不能得到赔偿?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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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殴打致死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人被人殴打致死,其家属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这主要是因为加害人的殴打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依据法律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具体赔偿项目方面,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后到死亡前,为了治疗伤病所花费的各项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用于补充营养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对于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如果受害人还有被扶养人,加害人还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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