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能否等判了以后再赔付?
我不小心故意损坏了别人的财物,对方要求我马上赔偿,但我想等法院判了之后再赔。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做,所以想问问,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以等判了以后再赔付吗?
展开


在法律上,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后是否等判了以后再赔付,要从不同角度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意味着一旦实施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就产生了赔偿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从民事层面,受损方有权要求侵权人及时赔偿损失,而侵权人也有义务进行赔偿,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等判决下来才赔付。 从司法程序角度来看,如果受损方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法院判决之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双方能达成一致赔偿协议,侵权人可以按照协议进行赔偿,不必等到判决。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侵权人就必须按照判决结果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侵权人在法院判决前主动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比如在涉及刑事犯罪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法官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 所以,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以等判了以后再赔付,但这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不利影响。比如可能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增加诉讼成本等。建议在发生此类情况后,积极与受损方沟通,尽量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