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后辞职是否有赔偿?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辞职,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十级伤残”的概念。它是依据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后得出的一个级别,意味着劳动者的身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赔偿情况: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赔偿是在十级伤残职工辞职时可以获得的重要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能够继续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和治疗费用。因为工伤可能会对职工的身体造成长期的影响,后续可能仍需要一定的医疗支出。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在再就业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困难,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或者提升再就业能力。不过,具体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会制定不同的标准。例如,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赔偿标准可能相对较高;而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标准可能会低一些。此外,除了上述两项赔偿外,职工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还可能获得其他一些赔偿项目。在工伤认定之后,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同时,职工还可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总之,十级伤残职工辞职后可以获得多方面的赔偿。职工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赔偿标准和相关政策,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