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伤残鉴定确定为劳动伤残后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去做了伤残鉴定,结果显示是劳动伤残。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获得赔偿,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能拿到哪些赔偿项目,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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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伤残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为劳动伤残后,赔偿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的大致流程。 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接下来就是赔偿项目和标准的问题了。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伤残津贴:如果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至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都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从一级伤残的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7个月本人工资不等。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劳动伤残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大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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