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年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该怎么计算?


当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十年,单位拒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涉及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相应的赔偿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而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截止日期。它给予了劳动者相对稳定的工作保障,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赔偿金该如何计算呢?具体来说,就是从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按照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两倍来支付。例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个月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6个月,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给您的赔偿金就是5000×2×6 = 60000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您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要赔偿金,需要在知道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另外,在计算赔偿金时,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总之,当遇到单位拒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