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未签合同且不辞职有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三个月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也还没打算辞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赔偿吗?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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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劳动合同就像是一份“保障书”,规定了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在您这种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的情况下,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因为第一个月是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的合理宽限期。 所以,即使您不辞职,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是有权获得赔偿的。您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您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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