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发生车祸能获得哪些赔偿?


在湖南发生车祸后,受害者可以获得多方面的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方面,指的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如果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财产损害赔偿方面,主要是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贬值损失、车载物品损失等。车辆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票据确定。车辆贬值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车载物品损失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总之,具体的赔偿金额和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