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腾退时共同居住人是否有补偿?
我家的公房要腾退了,我一直和家人共同居住在这个公房里。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共同居住人在公房腾退的时候会不会有补偿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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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房腾退过程中,共同居住人是否有补偿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公房和共同居住人。公房,也就是公有住房,它的产权是归国家或者单位所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而共同居住人,根据相关规定,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对于公房腾退时共同居住人是否能获得补偿,这在不同地区是有不同规定的。从全国范围来看,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共同居住人一定能得到补偿。不过,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虽然这里说的是对所有权人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共同居住人的权益也会被考虑进去。 在一些地方的政策中,如果共同居住人满足当地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比如有的地区规定,共同居住人在公房内长期居住且他处无房,那么在腾退时可以获得安置或者货币补偿。这是因为共同居住人对公房也有一定的居住权益,保障他们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然而,也有部分地区可能因为政策不同,补偿主要是给到公房的承租人,也就是和公房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共同居住人想要获得补偿就需要和承租人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共同居住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给予补偿以及补偿的数额。 所以,公房腾退时共同居住人能不能获得补偿,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综合判断。共同居住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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