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瓶车撞到人导致骨折该怎么赔偿?


当骑电瓶车撞到人导致骨折时,赔偿问题是一个需要严谨对待的法律事项。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属于侵权责任范畴,侵权人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是赔偿责任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骑电瓶车一方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交通规则骑行,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例如,交警认定事故中骑电瓶车的人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要按相应比例进行赔偿。 接下来是赔偿的范围。一般来说,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是最直接的一项,这涵盖了受害人因骨折接受治疗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所有合理费用。这些费用必须是与此次事故导致的骨折治疗相关的,并且要有正规的医疗票据作为依据。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内容。如果受害人因为骨折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侵权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可忽视。在受害人骨折恢复期间,如果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应由侵权人承担。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除此之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骨折较为严重,构成伤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即可。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