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该怎么赔偿?

我签了一份合同,合同还没到期,对方就把合同解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没到期就解除合同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依据什么来确定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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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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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没有到期就被解除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合同未到期被解除的情况下,违约方通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赔偿的方式和金额确定有多种情况。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例如,合同约定若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按照这个比例支付。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方需要赔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解除所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因为对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导致租户需要重新寻找新的房屋,期间产生的搬家费用、寻找新房屋的时间成本等都可以作为损失要求赔偿。 此外,如果违约行为同时符合法定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也是一种赔偿方式。总之,合同未到期被解除时,赔偿问题要综合合同约定、实际损失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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