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一个月不到被辞退该如何赔偿?


在探讨辞职一个月不到被辞退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基础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指的是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而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已经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在这三十天的通知期内,劳动关系仍然存续。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一个月不到时辞退劳动者,赔偿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第一种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种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辞退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两年半,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获得的赔偿金为:5000元×2.5个月×2 = 25000元。 总之,劳动者遇到辞职一个月不到被辞退的情况,要先判断用人单位辞退的合法性,再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赔偿。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