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在合同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这两个概念。合法解除就是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来解除劳动合同;而违法解除则是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当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赔偿劳动者。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2年3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要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就是2.5×5000 = 12500元;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2×12500 = 25000元。所以,在合同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关键要看解除的性质是合法还是违法,不同性质赔偿标准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