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责时该如何赔偿?


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被判定为同责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责时,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在这个限额内,无论责任比例如何,交强险都会进行赔偿。 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就需要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在同责的情况下,虽然双方都有责任,但考虑到非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通常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一般机动车一方会承担相对更多一些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机动车一方会承担60% - 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担30% - 40%的赔偿责任。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事故造成的总损失是10万元,其中交强险赔偿了2万元(假设刚好达到财产损失、医疗费用等限额总和),那么剩下的8万元就需要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若机动车一方承担70%的责任,那么机动车一方需要赔偿8万元×70% = 5.6万元;非机动车一方承担30%的责任,就需要赔偿8万元×30% = 2.4万元。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