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中工厂搬迁终止无期限合同该怎么赔偿?


在探讨工厂搬迁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并不是“铁饭碗”,但在解除或终止时,劳动者能享有一定的法律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而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在此种情况下,工厂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若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工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工厂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工厂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工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此外,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遇到工厂搬迁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应首先与工厂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在需要时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