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逼自己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但最近领导总是给我穿小鞋,还暗示我主动辞职。我心里很憋屈,也不想主动离职,但又担心真被逼走了没赔偿。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员工被逼自己辞职的情况,到底有没有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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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员工被逼自己辞职这种情况,通常是可以获得赔偿的。这里涉及到一个关键概念,即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或“变相逼迫员工辞职”行为。简单来说,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不正当手段,迫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这实际上是一种规避支付经济补偿责任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实际情况中,判断员工是否是被逼辞职,关键在于收集相关证据。例如,用人单位以降薪、调岗、增加不合理工作任务等方式,迫使员工难以继续工作而不得不辞职,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用人单位存在逼迫行为的证据。一旦员工能够证明自己是被逼辞职,就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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