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遭遇不公被迫辞职能获得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时,领导总是故意针对我,安排不合理的工作任务,还在同事面前无端指责我,让我实在忍无可忍,被迫提出了辞职。我想知道,像我这种遭遇不公被迫辞职的情况,能不能获得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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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迫辞职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遭遇不公被迫辞职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这里我们先解释几个关键法律概念。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金钱补偿。而被迫辞职,通常是指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让劳动者没办法继续在单位工作而不得不提出辞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是因为上述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而被迫辞职,就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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