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公司搬迁该怎么赔偿?
我们公司要搬迁了,新地址离我家特别远,通勤成本太高,我不想跟着去。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这种搬迁情况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呢?我在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了,就怕赔偿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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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发生搬迁的情况时,我们要先判断这种搬迁是否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如果公司搬迁的距离比较近,对员工正常出勤、生活等方面基本没有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员工仍然能够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工作职责,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劳动合同能够正常履行,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 要是公司搬迁到了较远的地方,比如跨市、跨区,导致员工通勤时间大幅增加、生活成本显著提高,或者对员工家庭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等,使得员工难以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工作,那么这就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如果遇到公司搬迁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尝试就工作地点变更、交通补贴、调整工作时间等方面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协商不成,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拒绝支付或者支付不合理,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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