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搬家员工不去是否有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要搬到另一个地方,新办公地点离我家挺远的,通勤时间大大增加,我不太想去新地址上班。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搬家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补偿啊?很关心这个补偿的具体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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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家员工不去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地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公司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单位就应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说的重大变化,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距离远近、交通便利程度、对员工生活的影响等。 如果是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通常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如果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搬到别的城市,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因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能得到赔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公司因搬到外地导致您离职,那么公司应该支付给您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重大变化: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的足以影响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的较大改变,判断时会综合考虑距离、交通、生活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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