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在探讨违章建筑拆除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违章建筑。简单来说,违章建筑就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擅自建造的建筑物。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而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章建筑,政府是不予补偿的。因为违章建筑本身就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共利益和规划秩序。政府拆除违章建筑是为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公共利益的平衡。例如,有些人为了多占土地,私自搭建的房屋,这些房屋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在拆除时就不会得到补偿。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行政机关在拆除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比如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通知、催告等,导致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另外,如果违章建筑是由于历史原因、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或者错误引导等原因造成的,在拆除时可能会给予适当的补偿。比如,以前相关政策不明确,导致一些建筑没有办理完整的手续,但这些建筑并没有严重影响规划,在拆除时可能会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偿。 总之,违章建筑拆除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当事人对拆除决定有异议,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