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时违建房怎么赔偿?
我家的房子在征地拆迁范围内,但是被认定为违建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获得赔偿,如果能赔偿的话是怎么个赔法。我心里很没底,也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征地拆迁时违建房到底怎么赔偿。
展开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建房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违建房。违建房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建造的房屋,比如没有取得相关的建设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通常是不会给予赔偿的。不过,这里面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没有相关证件的房屋,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违法建筑。比如在一些农村地区,早期建房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很多房屋没有办理齐全的手续,但这并不代表就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另外,如果行政机关在认定违法建筑的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认定和告知等,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违法的认定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