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迁是否会予以补偿?
我家房子被认定成违建了,现在要拆迁,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会不会给补偿。我挺担心自己辛苦建的房子,拆了啥补偿都没有,这损失可太大了。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说,违建拆迁到底会不会有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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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违建拆迁是否予以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就是指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没有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的建筑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不过,如果该违法建筑是由于历史原因、政策衔接等客观因素导致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但并非当事人主观故意违法建设,且符合一定条件,那么在拆迁时可能会给予适当的补偿。例如,在早期农村很多房屋建设时,相关的审批制度并不完善,村民建房缺乏完整手续,但这些房屋是村民唯一的居住场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能会考虑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另外,如果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当事人也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总之,违建拆迁是否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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