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六级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做了伤残鉴定是六级。现在我打算辞职了,就是想问问,像我这种伤残鉴定六级后辞职的情况,会不会有赔偿啊?心里没底,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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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伤残鉴定为六级后辞职,是有相应赔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伤残鉴定是指对因事故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程度进行评定,六级伤残意味着身体受到了比较严重的损害,劳动能力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离职后,后续可能因工伤引发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考虑到六级伤残对职工再就业会产生较大困难,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具体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当伤残鉴定为六级且辞职时,工伤职工可以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笔赔偿。职工应及时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部门沟通,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相应的赔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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