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该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了对某房产公司的财产保全,可现在这家房产公司宣布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财产保全还有没有效,后续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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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 #公司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财产保全的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藏匿财产,保证最后能拿到应得的赔偿。 当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意味着,一旦房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之前你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会被解除。这是因为破产程序是一个集中处理债务人所有债权债务的程序,要保证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所以要解除个别债权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首先,你需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首要环节,只有在申报债权后,你才能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主张自己的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你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财产保全的相关文书、债权发生的依据等,说明你的债权金额、性质等情况。 然后,等待破产管理人对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破产管理人会对所有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确定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金额。如果你的债权得到确认,就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你的债权如果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就会按照这个顺序进行分配。 此外,在整个破产程序中,你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债权人组成的,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的决策机构。你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了解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房产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积极申报债权,参与破产程序,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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