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出现小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当手术出现小医疗事故时,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步骤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它包括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手术记录、收费凭证等。这些资料能客观反映医疗过程和您的病情状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您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印这些资料,医疗机构不得拒绝。 接着,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您可以与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提出您的诉求和疑问,要求医院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协商是解决问题的一种较为便捷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赔偿协议等,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制作调解书,双方按照调解书履行。但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后,若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对医疗事故的责任和赔偿等问题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