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手术出现意外该如何判定,出现医疗事故又该怎么处理?

我最近经历了一场手术,术后恢复不太理想,感觉出现了意外情况,心里很担心这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手术意外是怎么判定的呢?要是真的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又该通过什么途径去处理和维护自己权益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医疗事故
  • #手术意外
  • #事故判定
  • #医疗纠纷
  • #权益维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手术出现意外后,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依据多方面因素。首先得了解医疗事故的定义,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构成要件来看,一是医疗事故的主体得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是这些主体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三是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四是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五是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比如,手术操作过程中,若医务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消毒、操作粗暴导致组织损伤等违反手术操作规范的行为,就可能符合医疗事故的判定条件;又或者术前对患者的评估不准确,相关检查不完备,因术前准备不足影响手术效果,也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不过,如果是因为患者本身特殊体质或病情异常,且难以在术前准确诊断,不良后果即便医务人员尽到诊疗义务仍难以避免,同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失行为,这种意外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当出现医疗事故后,有几种处理方式。一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双方基本情况、医疗事故原因、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内容,然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并且当事人与医疗机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赔偿数额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要是经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会制作调解书,双方需履行;要是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卫生行政部门就不再调解了。 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的医学会组织,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等问题进行专业判断的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