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操作流程是怎样进行的?


医疗纠纷处理操作流程一般如下: 首先是报告与科室处理阶段。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要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是要承担后果的。然后,因医疗问题导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得先自行调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争取在科室内部解决,还要接待患者及家属,耐心听取意见并解释相关问题。要是患者接受了解释,纠纷就可以到此为止。 接着到医务科介入环节。医务科在接到科室报告或者家属投诉后,要及时做好登记,向当事科室了解具体情况,并与科室主任一起商量解决办法。要是患者能接受解决方案,纠纷处理就结束了。要是患者不接受,就需要患者就问题的看法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清楚后提出解决方案,向分管院长汇报,再和患者协商处理意见,患者接受了,处理也就终止。 若医务科无法解决纠纷,会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要是患方既不鉴定、不起诉,又不听解释,还采取违法行为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会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解决医疗纠纷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三种途径。 在实际生活中,处理医疗纠纷还涉及一些其他方面。比如医患沟通方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得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作出专业说明解释,加强沟通,消除误会和矛盾。还有调解途径,医患双方沟通后,遵循合法、合理、自愿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要签订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并且医疗纠纷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位置,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还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再根据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 相关概念: 医疗鉴定:是指由专业的机构和人员,依据相关医学标准和规定,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判断的活动。 司法诉讼: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对纠纷作出公正的判决,来解决纠纷。 第三方调解:由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在双方之间进行协调、沟通、劝说,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