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以下是一些常见且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及相关注意事项: **协商解决** 这是较为直接和简便的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纠纷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成本低廉、效率较高,能避免长时间的诉讼消耗;同时也有助于消弭医患对立,为双方提供相互理解和谅解的机会;还能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稳定。 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应当制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过,协商和解需要医患双方遵守法律规定,理性、友好地进行。在现实中,可能会因双方立场和认知差异等因素,导致协商难以达成理想结果。 **申请调解** - **人民调解**:医患双方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调解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相关证据,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 **行政调解**:当事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或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后防线,通过法院对案情的客观分析与看待,能公正地处理医院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在诉讼过程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患者只需提供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证明及身体受到损害的证明即可,对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只要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包括《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以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