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伤残鉴定等级较轻该如何赔偿?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时受了伤,去做了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显示伤残等级比较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想了解赔偿的标准、流程以及我能拿到哪些赔偿项目,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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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伤残鉴定等级较轻时的赔偿,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了解。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赔偿的具体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较轻时,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 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工伤住院,会有一定的伙食补助,如果需要到外地就医,还会有交通和食宿费用的支持。 三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伤残等级较轻的情况,也会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赔偿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等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都由单位承担。 总之,工伤伤残鉴定等级较轻时,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在处理工伤赔偿问题时,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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