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致他人轻微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和别人发生冲突,不小心把对方打成轻微伤,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我不太清楚赔偿方面的事,想知道在法律上,故意伤害致他人轻微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包含哪些费用,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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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微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当出现故意伤害致他人轻微伤的情况时,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简单来说,民事赔偿就是因为一方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需要给予金钱等方面的补偿。 首先,医疗费是赔偿的重要部分。这是指为了治疗因伤害导致的伤病而产生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计算时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例如,伤者去医院看病,挂号花了 20 元,做检查花了 500 元,买药花了 300 元,这些费用加起来就是 820 元,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其次是误工费。如果伤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侵权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收入状况则看伤者是否有固定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伤者每月工资 5000 元,因为受伤休息了一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 5000 元。 再者是护理费。要是伤者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由侵权人承担。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医院的护工每天费用在 100 - 300 元不等,根据实际护理天数来计算护理费。 另外,交通费也是合理的赔偿项目。这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伤者打车去医院复查,花费了 50 元,这 50 元就可以作为交通费要求赔偿。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伤者住院治疗,侵权人要赔偿伤者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比如当地标准是每天 50 元,伤者住院 10 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 500 元。 最后是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医生建议伤者需要补充营养来促进恢复,那么侵权人需要给予一定的营养费。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伤者的受伤程度、恢复情况等综合确定一个合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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