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受害人是未成年人该如何赔偿?


当医疗事故中的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时,赔偿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的基本概念。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对患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对于未成年人作为医疗事故受害人的赔偿,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可以获得赔偿的项目。 第一是医疗费,这包括了未成年人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这些费用必须是与医疗事故直接相关的、必要的支出。比如孩子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后续治疗所花费的费用都在此列。 第二是误工费,虽然未成年人通常没有工作收入,但如果其监护人因照顾孩子而耽误工作,产生了误工损失,这部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按照监护人的实际收入计算。 第三是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例如当地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每天的伙食补助是50元,那么孩子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就按照这个标准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 第四是陪护费,如果孩子需要专人陪护,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五是残疾生活补助费,如果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第六是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孩子因事故导致腿部残疾,需要配置轮椅,那么轮椅的费用就属于残疾用具费。 第七是丧葬费,如果不幸孩子因医疗事故死亡,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第八是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第九是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带孩子去外地复查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第十是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十一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处理赔偿问题时,首先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然后根据上述赔偿项目和标准,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