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未成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不是一个固定的具体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按照为治疗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并且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若需继续治疗,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就好比,如果孩子因为医疗事故受伤额外做了检查、治疗,这些花费就是计算在内的。 护理费则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期限一般到未成年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打个比方,若孩子受伤严重需要专人照顾,照顾孩子的人有工作,因为照顾孩子耽误工作减少的收入,就是计算护理费的依据。 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比如打车去医院、坐救护车等产生的费用。 营养费根据未成年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认为孩子受伤需要加强营养,就会给出相应建议,从而确定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这就是说按照当地规定的这类人员出差吃饭补贴的标准来给孩子计算住院期间吃饭的补助。 如果造成残疾,残疾赔偿金根据未成年人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费用。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医疗过错程度、未成年人的受伤情况、治疗周期等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量。 相关概念: 医疗费:为治疗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而支出的费用。 护理费:护理人员因照顾受害人而产生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对因残疾导致的收入减少等损失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