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订立劳动合同时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是赔多少钱,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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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是有相应权益可主张赔偿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一直到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这期间用人单位要按照双倍工资来支付给你。比如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签合同前,每月你应拿到10000元。不过要注意,这里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比如你工作了14个月才签合同,那么最多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而不是13个月。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 若遇到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要积极收集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像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者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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