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工作内容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单位上班时,做了一件不属于我工作内容的事,结果受了伤。现在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要是算的话该怎么赔偿,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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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非工作内容工伤。非工作内容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了并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务而遭受的伤害。对于这种情况是否能认定为工伤,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判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原因”不能狭隘地理解为仅指本职工作,一般包括与用人单位业务活动有关的行为。比如,如果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在领导的指示下或者为了协助同事完成工作而从事非本职工作,导致受伤,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此外,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即便不完全符合第十四条,但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也可视同工伤。 当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问题就提上日程了。赔偿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将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 第三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总之,非工作内容工伤的赔偿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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