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我离职有赔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我实在不想干了打算离职。我想知道这种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我离职的情况,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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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选择离职通常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就表明,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权利主动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没按时给你发工资,你可以直接选择不干了。 其次,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你按照第三十八条规定离职的,公司就需要给你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那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你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要给你的经济补偿就是5000×2.5 = 12500元。 所以,当公司拖欠工资,你选择离职时,是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的。若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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