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办理租赁合同?
我最近租了套房子,房东没提签合同的事,我也不太懂。不知道不办租赁合同行不行,会不会有啥风险,也不清楚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要求。所以想问问大家,到底需不需要办理租赁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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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是否需要办理租赁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说说租赁合同是什么。租赁合同其实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的一份协议,在这份协议里,出租人会把自己的物品,像房子、车子等,交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呢,要按照约定给出租人支付租金。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就意味着,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最好办理书面的租赁合同。因为有了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能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要是以后出了啥问题,也能有个依据来解决。比如说,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等重要内容都能在合同里明确,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要是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不过,即使是短期租赁,签订书面合同也是有好处的。虽然口头约定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但一旦发生纠纷,举证会比较困难。没有书面合同,很难证明双方当时到底是怎么约定的,可能会让自己在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所以,不管租赁期限长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办理租赁合同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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