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租的店面是否有赔偿?


在拆迁租的店面时,承租人一般是可能获得一定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情况。 首先,我们要了解拆迁补偿的基本概念。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益人的经济补偿。对于租的店面来说,虽然承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店面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因拆迁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受到损害,所以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虽然说的是对被征收人(一般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但在实际情况中,对于承租人而言,可能涉及到的补偿主要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搬迁费是指承租人因拆迁需要将店内物品、设备等进行搬迁所产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是应该补偿给实际进行搬迁操作的承租人的。 临时安置费,如果承租人在店面拆迁后需要寻找新的经营场所,在过渡期间可能会产生一些额外的费用,合理的临时安置费用也是可以主张的。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为拆迁导致店面无法正常经营,承租人必然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只要承租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合法经营以及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比如营业执照、纳税记录、财务报表等,就可以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偿。 不过,具体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还需要结合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遇到拆迁等情况时的处理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搬迁费用凭证、停产停业损失的证明材料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