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退休返聘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企业老板,公司有几位退休返聘的员工,现在由于业务调整,打算辞退他们。但我不知道辞退退休返聘员工有没有补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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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员工与普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上存在明显差异,因此辞退退休返聘员工的补偿标准也和辞退普通劳动者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要明确退休返聘的概念。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自动终止了。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该条明确指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所以,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劳务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更多地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双方在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权利和义务。 关于辞退退休返聘员工的补偿问题,关键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合同的补偿方式和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中可能约定在合同期内辞退返聘员工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按照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劳务合同中没有对辞退补偿作出约定,那么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退休返聘员工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劳务关系不像劳动关系那样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用人单位和退休返聘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双方的合同来确定。 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基于公平原则或者出于人文关怀等因素考虑,也可以与退休返聘员工协商给予一定的补偿。不过这并非是法律强制要求的。总之,对于辞退退休返聘员工的补偿问题,核心在于查看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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