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
我在一场事故中受伤,家里还有需要我抚养的人。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块,想知道它是不是要根据事故责任来划分呢?毕竟事故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我有点拿不准这费用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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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通常是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被抚养人生活费是什么。简单来说,当受害人因受到伤害而丧失了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无法再像以前那样为其抚养的人提供生活费用时,就需要由侵权人来赔偿这部分损失,这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在事故责任划分方面,在我国,事故责任往往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虽然法条里没有明确提及被抚养人生活费,但在司法实践中,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包含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的。如果事故责任已经明确划分,那么赔偿义务人就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被抚养人生活费。例如,在一场交通事故中,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比例为70%,你承担次要责任,比例为30%。那么对方就需要按照70%的比例来赔偿你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总之,被抚养人生活费是会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的,责任越大,承担的赔偿比例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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