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我遇到了涉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事情,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算这笔费用,也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想知道在确定被扶养人范围、计算赔偿金额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及有没有具体公式来准确计算,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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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下: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其进行了规定。 关于被扶养人的定义,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律上受害人有义务养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且没其他收入的成年近亲属。 计算标准方面,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计算年限如下:如果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这是因为一般到18周岁,就具备基本劳动能力可以自己生活啦。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当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时候,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要是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举例来说,如果有三个被扶养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为3万元,那不管这三个人各自应得多少,一年赔偿总额加起来不能超过3万元。 相关概念: 被扶养人: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扶养年限: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和劳动能力状况确定的赔偿义务人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时间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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