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岁的孩子被撞该怎么赔偿?


当未满十八岁的孩子被撞后,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首先,明确赔偿责任主体是关键。一般来说,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孩子被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赔偿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再根据双方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方。 其次,关于赔偿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未满十八岁的孩子,虽然不存在误工收入,但在护理方面可能需要家长或其他人进行照顾,产生护理费。如果孩子因伤致残,还需要进行残疾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等赔偿。 再者,在处理赔偿时,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对于确定赔偿金额和向责任方索赔非常重要。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公正地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