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有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大半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结果前几天公司突然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没签合同就被辞退的情况下,我能得到补偿吗?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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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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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便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有补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这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每月支付员工双倍工资。打个比方,员工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几个月里,除了正常发放的5000元工资,用人单位还需要再额外支付5000元,总共就是10000元。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辞退补偿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一个半月工资,而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三个月工资。 如果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第二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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