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肇事车辆未买交强险,车主怎样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我开车和别人撞了,结果发现对方的肇事车辆没买交强险。现在涉及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对方车主该怎么赔,是和买了交强险的赔偿方式一样吗,还是有别的规定?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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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强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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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车主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交强险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其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够获得基本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意味着投保交强险是车主的法定义务。 当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时,车主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例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在这些限额范围内,车主需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则按照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来分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共计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部分为15万元,医疗费用为3万元,财产损失为2万元。由于肇事车辆未买交强险,车主首先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共计20万元。但实际损失中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如财产损失超出2000元的部分),则根据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来确定车主和受害人各自应承担的金额。 总之,肇事车辆未买交强险时,车主需要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车主未履行交强险投保义务的一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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