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怎么赔偿?


在房屋拆迁中,没有房产证的情况较为复杂,赔偿问题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合法建造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有些房屋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衔接等原因,虽然合法建造但没有办理房产证。比如在农村,一些老房子在早期建造时,相关的产权登记制度还不完善,导致没有房产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所有权人”通常是基于房屋的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取得权利的人。这类房屋在拆迁时,一般会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标准和有证房屋基本一致,会考虑房屋的价值、因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 其次,违章建筑。如果房屋没有经过合法审批手续,违反了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建造,属于违章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违章建筑,拆迁时可能不会给予补偿,但在一些情况下,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也可能会给予适当的材料补偿等。 另外,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一般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对于小产权房的拆迁赔偿,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的小产权房,在拆迁时可能会考虑给予一定补偿;但如果是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赔偿问题会比较复杂,可能存在争议。总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